多臺防爆起重機的操作規程
多臺防爆起重機的操作規程
一、技術措施
1.在施工現場的平面布置和塔式起重機安裝方案的編制中,應充分考慮多機作業的安全距離要求,使各機在水平或垂直方向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當同一施工現場有兩臺以上的起重機時,兩臺起重機之間的任何附近部件(包括起重機)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2m。
2.用戶應合理安排工程進度,確保旋轉范圍內的塔式起重機在頂升加節時保持足夠的高差。塔式起重機的頂升高度和到位時間應根據工程進度原則確定。每臺塔式起重機要按正確的高度和時間按時完成頂升,不得提前或延遲。
二、組織措施
施工項目安全負責人應組織施工調度員、塔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和司訊人員進行相應的崗前培訓和作業前安全技術交底。
三、多機同時運行的運行原則
1.低塔使高塔:轉臂前應觀察高塔的運行情況。
2、后塔讓先塔:兩塔機臂交叉區運行時,后進入該區的塔機應避開先進入該區的塔機。
3、動塔讓靜塔:當兩臺塔機的塔臂交叉運行時,當一臺塔機不旋轉、變幅等動作時,另一臺塔機應避開。
4.輕車讓重車:兩塔機同時運行時,無載塔機應避開有載塔機。
5.客塔讓主塔:當塔機的工作區域按不同單位的實際工作區域劃分時,如果塔機的塔臂進入非單位工作區,客區的塔機應讓主區的塔機。
6.前者優先:執行上述原則,出現多項時,前者優先按順序排列。
四、多機同時作業安全措施
1.塔機長時間暫停工作時,吊鉤應達到較高點,車輛應拉到較近點,吊鉤上的吊索應拆下,大臂應順風停止。
2.塔式起重機和信號指揮員要配備對講機。確定頻率后,對講機要鎖定頻率。用戶無權調動頻率,應使用專用機器。
3.信號指揮員應與塔機組相對固定,指揮員不得因特殊原因隨意更換:未經主管和負責人同意,指揮員不得擅自更換崗位。
4.在指揮過程中,嚴格執行信號指揮員和塔式起重機司機的響應系統,即當信號指揮員發出動作指令時,首先呼叫塔式起重機的號碼。塔式起重機司機響應后,信號指揮員可以發出塔式起重機的動作指令。
5.信號指揮員需要始終檢查塔式起重機的鉤子和被吊物。信號指揮員還要檢查相鄰塔式起重機的工作狀態,并發布安全指示語言。安全指示語言必須清晰、簡短、完整、清晰。